2005年,我供职的一家镇办集体企业改制,依据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我向镇政府缴纳15万元获得该企业3%的产权,改制后重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我名下是106万注册资本,企业成立以来一直未开股东大会,我也于08年离开了公司,后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件均不得而知。近期,董事长要求我退股,请问应该退15万,还是106万或者更多,如何争取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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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股是你作为该公司股东的权利。在其退股之前,你仍然有权行使股东权利,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件的知情权和决策权。至于如何选择才能使你的利益最大化,要根据你公司目前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如想详细咨询,请说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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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向你分配红利,如果退股,则要符合相关条件,你可以选择不退股,可可以选择退股,但不退有不退的说法,退有退的说法。如认为有必要,可以与本律师电话联系,将竭诚为您分析解决,争取您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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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股权价值要根据公司财务状况资产情况。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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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