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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区一个小型的民营公司上班。2009年10月中旬开始,公司平时的业务就是招收学员开课。每次开课的前一周以及开课本周的周六日都要加班,课程结束后(大部分时候)只给补一天假,而且肯定没有加班费。一直到今天公司也一直没有跟我签合同,而且对于身边的同事公司也是随时可以辞退,辞退的员工还收不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对于我现在的处境,我想咨询一下您,怎么做才可以保障我的权益!

其它综合
2010-03-18 1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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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