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爱人同为一家中外合资公司员工,已工作多家,今年春节假期其间返乡探亲,我爱人在其间非正常死亡,医院死亡通知书上填写猝死;我想咨询我爱人这种情况,是否可按非因工死亡享受其相当待遇,要求公司给予补助?此类补助是有法律法规要求的,还是属于公司人性化给予的一种安慰补助?如果按非因工死亡应该享受那些补助待遇?另我爱人以参保(社保)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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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规定,你爱人的死亡属非工伤死亡,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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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不是工伤。但有工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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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相当于15个月工资(月工资按佛山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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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