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有住房是96年拆迁后的房子,因没有买下产权,大概属于公租房,本来户主是我妈妈,租赁卡上也是妈妈,爸爸,我三个!03年妈妈去逝后,户主就改成爸爸了!那是因为母亲看病,父亲也签协保(至今没有上班,休息在家,明年退休),不上班了,家里条件差所以没有买下产权!05年时条件稍微好些,我打算出钱买下产权,产证上写父亲和我两个人的名字,但是父亲不同意!现在房价非常高,我到了适婚年纪,男友经济能力也有限,再次想买下房子,然后换套大点的结婚,房产证上依然会写上父亲的名字,和父亲同住,也好有个照应,或者换成两套小点的住房,一套给爸爸住,一套我们夫妻住!但是父亲还是不愿意!原来父亲认为,等我嫁出去,我就和现在的住房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可以独自处理该套房产!我非常疑惑,对于这套住房我到底有怎样的权利?又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