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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0年借给一个朋友几万元钱,当时他写明是用于购买他现有住房,但没有写归还日期,并且他签名时并没有写他身份证上的名字,而只写了单名,即杨浦,而不是杨浦浦,请问,如果他一直不归还借款,我可以起诉他吗,有时效吗?如果他转移他的财产,比如他离婚,而财产归他妻子,我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09-05-17 10:09: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起诉他,要求其归还借款,因为欠条未写明还款日期,所以你可以要求其随时归还,但应给其一定的还款期限.如果他离婚时把财产全部给他妻子,这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
  • 起诉要回
  • 你完全可以起诉他,也没有超过时效;签名只是证据问题;若他离婚,该借款应视情况由夫妻承担或他本人承担,但肯定是赖不掉的。
  • 是啊,应该起诉他,我同意第四楼的观点。
  • 对了,起诉时你可以这样写明被告的身份,被告:杨浦浦(又名杨浦),如果就写杨浦,法院有可能会提到诉讼主体的问题.
  • 此类案件处理时,应注意证据的收集。
    第一,最好去公安机关查询杨浦浦是否有曾用名杨浦;
    第二,让杨浦浦重写一张欠条;
    第三,起诉时以杨夫妻俩为共同被告,同时提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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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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