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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的婚外情关系保持了三年,她一直不肯于我LG分手,并要求我LG于我离婚,我LG不肯,被**不过,现在告诉了我一切,面子撕破了,现在她向我LG要求赔偿损失费,如若不依则闹到我LG单位,弄臭他的影响,并有可能被付赔偿金和开除。我气愤,那么我呢,这个事件中最无辜的是我,但我对这个第三者一点办法也没有?难道就这样让她伤害了家庭还得了钱。而且,这钱,是我们的共同财产,那不是变相的我给她钱了? 我想不通,怎么会这么颠倒是非!这个社会,这个法律,究竟在保护谁?

婚姻家庭
2005-01-11 05:48:01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社会上的事务有些是无法用法律调整的或者说有些事务就无法用法律调整或者说目前还没有法律对其进行调整!对于第三者的问题,首先是一个不道德的问题,其次法律并没有规定要给付第三者赔偿金!如果你老公或你给付了第三者赔偿金,那是你自己的事了,法律不会干预!
  • 这个社会还是维护正义保护无辜的。
    ——————————————————

    可是,现在谁来保护我?对于第三者插足,受伤害最深的往往是他们的妻子,可是,最最无能为力的也往往是他们的妻子,不管离婚不离婚,不管从心灵到物质,都是伤害。
  • 刘伯华律师:她是一名女子,我想暴力好象不会,但她总是以死相威胁,要我老公与我离婚,这是否上线?
  • 所以我说,我对现在的法律感到失望。
    虽说我们的婚姻法是实行一夫一妻制,但这背后保护它的能力实在弱之又弱。
    至于我丈夫,可以感觉到他已经受了教训,为了孩子,我原谅他这一次,当然绝没有下次。
    谢谢各位的回复,真的谢谢!
  • 有些时候,我们还得要相信,“浪子回头,金不换”
  • 赞成三楼的观点。
  • 关键是你老公的问题,如果不相信他了
    离了得了
  • 原谅,要看原谅的是什么样的人,有没有责任心,还有没有一点人性,有的人是得寸进尺,你原谅他,他还会认为是你软弱好欺,所以我劝你一定要分析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值不值的你对他好。
  • 如果感情没有完全破裂,还是在其认识错误的前提下,给其一个改正的机会,如果没有感情可言,还是早离早好。
  • 生命诚可贵,活着也很累,不要为了谁,活着为自己,或者是快刀斩乱麻,拿起法律武器,或者回头看看自己经营家庭的失败之处,老公红杏出墙,你是否也有责任?
  • 同意,如果你做得好,他也不会这么做,女人应该自醒一下!这也不能说男人没有责任!各打五十大板吧!

    如果你还爱他就原谅他,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如果再有下次,一定离婚。
  • 随其自然
  • 是非并未颠倒,第三者仍是大多数人谴责的对象。问题是,您老公自己有过错又怕别人知道被搞臭,所以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如果您老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完全可以不给那个第三者钱。这个社会还是维护正义保护无辜的。
  • 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 观点基本同上.
  • 容忍不了你老公,就离婚;能忍不想影响他,就拿钱消灾;不想出钱,就让第三者去告吧,也不一定能得到什么,但会搞臭第三者和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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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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