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上住在北京农村,解放时分了3间房子。1954年,父亲从师范学校毕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1957年,父亲被打成右派后回乡务农,户口也随之转为农村户口。1965年,父母结婚,母亲也是农村户口,先后育有我姐弟4人。1978年,父亲平被平反昭雪,重新回到学校教书,父亲户口又转为城镇户口。1981年,我姐弟肆人渐长大,恰村委会要卖5间房子(房子在我家院子里),父亲就买下了这5间房子。1989年,我上了大学,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1990年,国家政策允许我父亲这样的人全家转为城镇户口,于是我家全部转成城镇户口。现父母仍健在。请问:像我家这种情况,如果要拆迁的话,我家能否享受与其他村民一样的补偿吗?这些房子子女能继承吗?分的房子与买的房子一样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