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再次起诉离婚 男方要女儿抚养权 女儿不到5周有多大概率 女儿在男方家 女方自从和女儿分开后没有尽一点母亲义务 女儿想她 给她打电话她都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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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确定抚养权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则;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一方思想品质、家庭条件、教科程度更好,取得抚养权的机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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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考虑,女儿如果跟爷爷奶奶长期生活的,法院会作为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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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岁,男方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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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的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的,因此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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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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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