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当初来这里(物业公司)工作的时候是朋友介绍来的,那招人的主管说是一个月试用期,一个月后转正,别的也没有多说,因为是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由于时间关系,第二次发工资的时候还是算的试用期工资,但我已经上班一个月二十天了,昨天,发三次工资,可我发现还是试用期工资,早在试用期一个月满之后我填写了试用员工转正表,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我到现在还是试用期工资,我已此理由想离开了,可上司不肯,如果自动离职他说旷工一天按工资的三倍处罚,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不可以以试用期没转正理由按正常程序离开

其它综合
2010-03-16 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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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