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6年由山西迁住包头那时和村大队有协议顶替爷爷奶奶的户口,1997年全国土地大变动,村队长给我指了一块地,算是分的地吗?可我没有土地承包证。 《当时全村打烂分地抓号分,有部分村名没抓到好地,闹的没分成地,当时就我没一点地种,所以给我指了一块,算是给我分的地吗?将来城市扩展征用土地我有占地款吗?》上面律师说证实土地是我的,我现在能证实是我现在还在种这块地所有村名也都知道,就怕到征用时候会说我种的是开荒地,或者说没有50年承包证为由,钱那,别人能不抢吗?我先谢谢上面那位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