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1日进某保险公司银保部工作,当时部门经理口头说12月算实习800块一个月,我的工资卡办了就放在她那里了,她说她要报销点东西,一月份没有网点,在公司打杂或者在同事的网点帮忙,最后还是给我八百,2月份做到过年就不干了。
前几天我上网查我的工资卡明细,上面写的我12月和一月的工资是1300,她扣了我500一个月,而2月份她把我的工号给别人使用,所以这个月我的工资卡上是别人的工资,今天我去银行挂失补办工资卡,里面的钱正好是她两个月没给我的一千还有2月份半个月的工资,现在部门经理死打我电话,我没接,不知道她会不会报案或者告我之类的?
因为我没有什么硬性的证据,她也是个很难缠的女人,现在在想办法怎么对付她。劳动局没指望了,去问就把我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最后的意思是想拿回工资无期限。。。。
问题补充:
没有签劳动合同(银保部算保险公司的合同工的),上两个月我领800的时候再纸条上签了个名,但不是工资条,就是随便的便签纸。我就只承认我领了800,但是我还有500没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