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1998年4月法院起诉离婚,当时小孩8个月大,给我抚养。法院判决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60元,那是由于我因为离婚生了气,身体老下了毛病,我父亲怕我因为要不上抚养费儿生气,和我前夫协商用家具顶了抚养费的全部,协议内容我没看就在协议上签了字。13年过去了,第一因为我不愿意见到他,第二因为有协议在先——用家具顶了抚养费。我一直没有索要抚养费。近几年他开了一家饭店生意挺不错,我打听了一下每月收入至少3万元,我想索要抚养费,第一因为近年来物价上涨我的收入支付不起小孩的费用,第二难道用家具能顶抚养费?还有教育费医疗费?我该如何写诉状,用我的名义好,还是小孩的名义好?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