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
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律师见证的两个目的:
一、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
二、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
从法律属性上看,在我国律师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不同于公证的证明力,公证书一般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服务所出具的见证书不具有律师见证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