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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村的非正编的幼儿教师,当年从职高幼师毕业,一直从事幼儿教育,在这一行工作了18年,现在小学教师装岗,取代了我们的位置,政府在2008年01月给了我们每人每年500元的补偿,然后就解雇了我们,在上班期间我们没有任何保险,我有教师资格认证,只是我是农村户口,难道户口就这么主要吗?我应该有什么权利,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我们的事,在这期间我们找过教育局,可教育局说不由他们管,我们的事应由谁管?

其它综合
2010-03-15 13:50: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