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7月份,因与妻子性格不合离婚,因房子问题所以我们一直住在一起。期间我有与他人交往。由于孩子的关系我们近期复婚,但已经没有感情。在复婚后我仍与他人继续在交往,后来被妻子知道,我当时有提出离婚,但妻子存在报复心理坚决不同意,我就与该女子断绝来往。现在我没有人生自由,妻子每天都对我进行监视,让我精神饱受压力,在加上我与她实在无法有感情,不想再在一起生活。而她现在一直以我在复婚以后仍与该女子的交往的事情,说我是过错方,没有资格提出。还有存在报复的想法,不同意和我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我想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做?要寻求怎样法律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