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学生,我在2010年3月11日买了一台方正笔记本电脑,带发票的价格为4180,之前明确要求在付钱时就开发票,但是在付完账之后,店方说发票已开完,要我在3月二十六号之后再去拿,在把笔记本领回家之后,用鲁大师测得硬盘时间已使用360多个小时,所以我就认为这是台样品机,去找销售方换货,并要求开发票,但被拒绝,我想请问就是对于这种对产品不满意,且还在三包期内,且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能否退货,若店家不给予退货或换货并坚称这是台新机且不认可第三方软件测得的数据,那又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