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离婚后带着一个女儿,经人介绍再婚,结婚不到一年男方就提出让姐姐把工资全部给他,不给的话就离婚,还要把当初结婚给的彩礼钱要回去,他们因为都是再婚只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举行仪式。彩礼钱应该退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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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彩礼不应返还,除非不返还彩礼男方不能保证基本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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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领了结婚证,并在一起生活,离婚时彩礼就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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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的话,彩礼不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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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进行夫妻共同生活的,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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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4.就你讲的情况,这种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院不会立案,不要给男方,如果可以再拖上够结婚一年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用返还的。
相关法律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鲁高法【2008】243号 (一)(一)关于返还彩礼纠纷的处理问题。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适用司法解释的精神,将返还彩礼的范围主要限制在男女双方未结婚的情形下,对男女双方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准确判定司法解释规定的“生活困难”的标准,即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女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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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