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协议中提出房产及家庭共有财产归我,房产共有人为儿子,他为儿子的监护人,目前由我带,他每月付生活费六百元,直到儿子高中毕业.他有义务协助我办理房产过户,并及时迁出户口,可是半年了他一直不肯办理房产过户,他的理由是他的房产归儿子属于赠予,而这笔费用他要我分担一半..
请问,现在这房产归我和儿子所有吗?我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房产的问题吗?这笔费用我是否可以不出?另:还有一辆车主为他的汽车及这些年来的经营收益当初离婚协议中没有提出,现在我是否可以要求主张这份权益?还有,我现在不愿意带孩子了,是否可以?(儿子现在上初二已满十四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