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七年前女儿刚生下来几个月,外面就有了女人,后被女方知道,一次次给其机会,但其不珍惜,后分居七年,七年间女儿全部由女方父母照顾,生活费全部是女方付出,七年后女方又一次给男方机会,想为了女儿再一起生活,共生活了半年,女方还拿出钱来给男方做生意,但男方仍不珍惜,总是谎话连连,最终无法共同生活,于是决定协议离婚,协议女儿给女方,男方要求女方给其五万元,但女方觉得没有理由要给男方钱,后看在男方四十岁一无所有,看其可怜同意给其三万,男方开始时同意,但后来要办手续时又反悔,还是要求女方给五万,女方恼火,决定一分不给,于是男方去学校将女儿接走作要挟,声称要想要回女儿必须答应给他五万,现在女方找不到女儿,男方也不肯送回女儿去上学,请求律师帮忙,女方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