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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上班途中在省道上被后面机动车撞成重伤,我老婆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合的情况下(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1.5米宽),当时是上班的的高峰,就骑上了机动车道上,出事后我老婆被撞的地方只离栏杆0.45米,当我老婆被撞伤以后,抬头看见机动车后面无牌照,就带伤追车了,在56.4米处刚好遇上红灯,我老婆就坐到了车子前面,现在医药费已经花去十万了,还在医院里,经医生判定我老婆左手肯定有残疾了,影响使用功能在白分之五十左右,我想请问:1:事故认定主,次合理吗,2:机动车只交了交强险,交强险如何赔付,难道是谁投保谁受益的吗?医药费、误工、护工、交通、被抚养人、营养费,后期的康复费及后期的医药费如何赔付,另外机动车是严重超载的

交通事故
2010-03-13 14:41: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