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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急!我姐姐是一名优秀的教师,现在她想申请教师高级职称,想打听一下2010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哪位知道的吗?尽快回复一下好吗?

其它综合
2011-11-02 12:25: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申报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2、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4、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取得与所任学科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须满7年。
    5、大学专科毕业,在贫困县、乡镇中学担任初中教师教龄满20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8年以上。讲课成绩优秀、答辩成绩良好。
    (二)其它要求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2、师德考核合格,提供与申报职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二级甲等以上。
    4、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档案);校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供校长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
    5、提供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以上模块)合格证。符合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规定的可免。
    6、提供聘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正常晋升者须均在合格等次以上,破格晋升者,须有两个以上优秀等次。
    7、城市学校教师提供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的经历证明,以及受援学校所在地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支教教师出具的考核评价意见。
    二、加大教育教学过程性内容评价比重,强化以教师工作业绩为主的评价体系。符合正常晋升的教师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教育工作方面
    1、积级参与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提供班主任工作手册或工作记录、经验材料)、教研组长(提供教研组长工作记录)、年级组长(提供年级组长工作记录)、备课组长(提供备课组长工作记录),或担任过3年以上学生社团的辅导教师(提供工作记录或相关经验材料)。从事上述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2、积级参与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工作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方法指导等方面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在配合家庭教育、家庭合作方面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须提供受家长、学生评价的相关材料)。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年级组、教研级、学校社团、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或证件。
    (二)教学工作方面
    1、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近年来担任过一次大循环(初一至高三’)或两次小循环(初一至初三或高一至高三)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三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够根据课程改革及校本课程需要,开设选修课,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学校提供参评教师2009—2010学年度的课程安排表)。
    2、提交任职以来的述职报告。要求教师对所教的最近一届毕业班学生的入学人数、毕业人数、中途转入(转出)人数、留级辍学人数有详实说明;教师本人对提高教学成绩、教学质量所做工作的具体描述;对教学业务能力优势与不足的客观分析和自我评价;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采取的措施等(按附表要求填写)。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提供近一学年的规范教案或教学设计,如系电子教案,须经学校核实确实为本人所写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近一年来的听课笔记和参加教研活动记录。
    4、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注意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尤其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学
    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良好,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须提供学校教师、所带班级不少于10个学生的评价材料)。
    5、积级参与教研、培训、教学观摩等活动,在学校或区域教师队伍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任现职以来,在县区级教学评比中评为优质课,或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县区级以上的奖励,并提供获奖证书;在校级以上做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提供研究课、示范课教案或讲稿,课堂教学评价表和县区及上教研部门的证明等原始材料)。
    6、积级参与课程改革,在国家课程以外的各类教学活动中勇于探索、富有成效。提供任现职以来,开设选修课(校本课程)并体现教师课程开发能力及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有关材料;或参与特长生的培养并体现教师对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发现、培养、指导水平的有关材料。
    (三)教研科研工作方面
    1、提供一篇以上以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为基础,以正确的教育教学理论为指导,论点正确,论证充分,对所教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借鉴作用的2000字左右的专业性论文(提供论文须在正式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经省高评委委托省级教育学会组织评审,获三等奖以上优秀论文;或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经市级高评讲课答辩组三位专家集体鉴定(附论文鉴定书);或提供正式出版发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的论著、译著(若为教材、教参,必须是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在2万字以上);或经市级以上高评委学科组审查评价,并认可确属对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借鉴和参考作用的经验总结(附市级高评委学科组的评价意见表)。
    2、提供一份以上教学案例。教学案例须符合要求,即须是教师与学生就某一具体教学过程相互作用的叙述,是以教学情景中出现的事件为基础所展开的课堂讨论载体,并有对教学研究价值的教学反思或观点阐述。案例须经省高评委审定达到合格以上(C等)。
    3、课题研究报告和教改实验报告,须通过市级以上教育研究机构认定,并附成果认定证书。
    4、任职以来,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过2—3名青年教师,被指导者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提供能反应指导青年教师过程的原始材料,和近二学年的指导总结。
    三、破格晋升
    (一)对师德高尚,深受学生家长拥戴的好教师,或教学业务精湛,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破格分为破任期和破学历。
    1、破任期晋升。须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前已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满3年,或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满5年者。
    2、破学历晋升。须年龄45周岁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满25年以上,或具有大专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7年以上者。
    3、破格晋升人员要求讲课、答辩双优,教学案例评价为A等。
    (二)破格晋升除符合上述要求和正常晋升的其它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在学科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教学经验丰富,形成较为系统的教学体系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任职期间在市级以上范围的教学研究和教学交流活动中讲授示范课(提供教案与评价意见)或业务专题讲座(提供原始讲稿)两次以上。除至少有一篇由省高评委评为A等的教育教学案例外,还须提交5篇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材料,其中须有由正式期刊发表或省级学会评为一等奖的至少两篇论文,其他3篇可以是由正式出版杜出版的论著、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等。
    2、任职期间获市级以上名师、师德标兵、教学能手、劳动模范、人民教师奖章或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模范班主任、先进思想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3、连续在农村初中任教15年以上,近五年来连年任毕业班课程,学生巩固率达95%以上,在严格执行学校学生作息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学生作业安排规定的前提下,所任学科学生毕业良好率和及格率不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成绩。或连续在农村初中担任班主任10年,学生巩固牢达95%以上,连续三届毕业生均分与良好率、及格率不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三)小学(幼儿)高级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每个县(市、区)可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推荐1名。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龄在20年以上,任小学(幼儿)高教教师8年以上,在教学工作中形成较系统的教学体系和教学风格,任现职期间获得省教学能手称号,同时被授于山西省特级教师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系统模范、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以上荣誉者,可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驻地学校中的教师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县(市、区)统一推荐)。
    2、在山区复式小学任教15年以上,小学高级教师任职8年以上,任小学高级教师以来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获市以上教学能手称号,同时获市以上名师、劳动模范荣誉一次以上,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由所在市写出专题推荐报告、可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
    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晋升人员要求讲课、答辩双优,教学案例评价为A等。
    四、非一线教师的评审
    从事教学管理、电教、综合实践、仪器、教研、招生工作的非一线教师,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在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须符合下列要求:
    1、校级领导干部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本科学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供写实性评价和推荐意见,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所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评价意见。本人提交近一学年80节的听课笔记,任现职以来每年对本校教师所作的校本研训业务专题讲座8次以上的讲稿,分管工作的业绩(附证件和相关材料),3000字以上的述职报告,教学管理案例3篇(经高评委学科组审核均在B等以上)。
    提倡校级领导代课。校级领导代班代课的可按教师条件参加评审。教学工作量可按教师三分之一计算。
    2、各级教研室人员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如下材料及证件:
    省教研室教研人员:任职期间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结题鉴定书和正在承担的研究项目(课题)立项通知书各一项,以及可表明申报者确系在研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的在研项目开题报告、项目分工、研究过程的有关记载。同时提交4篇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专业性论文(至少有一篇在国家级的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和40节以上的听课笔记。
    市教研室教研人员:提供省教研室对其业务工作的评价意见一份,近一年来标有工作日期的教学调研记录,60节听课笔记及评价意见,不少于10篇教学实践指导型专题讲座(所提供的专题讲座稿中,必须有2篇以上附有做示范课,实验课的教学设计以及课后评议记录),反映服务区域学科教学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针对性教学策略建议的调研报告1份。
    县教研室教研人员:提供市教研室对其业务工作的评价意见一份,近一年标有工作日期的教学调研记录,80节听课笔记及评价意见,不少于8篇教学实践指导型专题讲座(所提供的专题讲座稿中,必须有两篇以上附有做示范课,实验课的教学设计以及课后评议记录),反映服务区域学科教学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针对性教学策略建议的调研报告1份。
    3、电教、仪器、综合实践、招生服务、督导人员,初、高中学校教辅、学生心理咨询人员,理论研究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评聘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本科学历,根据本人从事专业和服务第一线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与特点,比照各级教研室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省级机构的申报人员:提交所从事工作的项目研究成果及其鉴定书;在研项目立项通知书及相关记录;并须有4篇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专业性论文(至少有一篇是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
    市、县、校级机构的申报人员,提交近一年来指导与服务基层第一线教育教学的调研记录分别为60、80和100次;任职以来本人开发与推广教育信息技术、改进教学设施与实验操作技术、开发教育教学资源、改善教育教学服务环境、研究论证地方性教育决策或教学策略建议等工作过程及其在服务区域所产生效果的书面报告、原始记录及有关证件。难以提供上述工作业绩实证材料的,则提交与所从事专业、工作特点相吻合、确有理论价值或实践指导意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4篇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2万字以上的论著。
    符合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在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学担任教师,参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须附学校与个人签字的聘用协议。. .
    五、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责任
    学校校长(县区级中心校长)是推荐参评教师和客观评价教师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教师提供的各类材料、证件、考核、写实性评价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假材料,要追究校长的责任。
    客观公正地评价同行同事,是广大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教师对推荐、评审工作有知情、监督、举报权。举报电话:0351—4051345;举报信箱:sxzcblijs@163.com。省高评委对举报者的单位姓名保密。
    各市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除负责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外,同时对申报参评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教师业绩、能力、知识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中评委必须认真细致地审阅每位推荐参加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教师的有关材料,认真核实、考察其业绩、知识和能力水平,在保证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写出审查评价意见。承担本市一线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务的讲课评价工作,并将讲课情况融入审查评价意见。
    任现职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推荐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在校外组织补课,举办补学复习班;
    (2)工作严重失职或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事故,或者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悔改表现;
    (3)伪造学历、资历、荣誉证件,夸大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
    (4)任职期间无故旷课半月以上或因故请假连续半年以上;
    (5)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编写教辅资料,推销教辅资料、学具,组织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考试竞赛;
    (6)强迫在校学生假期、假日参加各种有偿补课或培训,体罚学生,不平等对待学生,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驱使学生辍学、转学、退班、留级。
    县(市、区)、市在确定推荐的教师名单通过网络、电视或其他有效途径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方可上报。发现评审材料失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舞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论文、论著必须是与自己所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学术性论文并在国家批准的期刊(出版社)发表(出版);省级各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评选的论文,须附获奖证书和论文原件。论文集上发表的(不含学术会议)文章只供参考,不作为评审的依据。论文、论著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执行。
    六、其它
    1972年至1979年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在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按本科学历对待。
    申报评审高级职务教师的后取学历,所学专业须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初、高中学校的校级领导、各级教研人员、电教、仪器实验、招生、破格和小学(幼儿)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申报评审人员,在省组织的学科组进行讲课(述职)。各市组织的讲课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差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 中小学教师职称晋级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稿)|职称论文发表QQ:2310121969
    职称评定细则|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定要求 电话:13273108284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中、初等教育机构,以及各级教研室、电教、教育装备、基础教育有关的教育部门、校外教育机构和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教育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师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服从学校安排,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任期内每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至少有2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由所在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复印件)。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一票否决,不得申报。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原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高级教师名。下同)资格后,并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在农村小学(不含县城和城关镇)工作连续满18年,获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并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教育教学业绩条件与教育科研条件符合第十二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班主任条件

      任期内需任班主任3年以上(由所在单位提供班主任任职证明),未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年限不足3年的在原晋升年限基础上每缺1年推迟1年申报。

      担任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以及为学校教育教学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按班主任年限计算。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工作单位的教师,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可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

      四、工作量条件

      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周上课4节以上(小学6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小学每周听课1节);校级领导每周上课2节以上(小学4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幼儿园教师平均周带班时间:专任教师4个半天以上,保教主任(组长)3个半天以上(或听课、评课8节以上),副园长听课、评课4节以上,园长听课、评课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及教育事业单位人员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听课、评课,每年不少于:县级60天、市级40天、省级30天(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过学科大循环教学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3年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指导和参与一个实习场所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实验项目。

      任期内每年进行2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或学术报告(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每年承担6次以上)。指导、培养2名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1、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在本县区或本校同层次班级中位均居第一(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名验印核准)。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由所在单位提供,应包括德育、学科质量、学生评教、班主任工作、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综合情况。

      2、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获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荣誉称号,或者本人或指导学生获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一等奖。

      在农村中小学(不含县城和城关镇)工作连续满18年者,正常申报时,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业绩条件参照第十一条要求。

      七、教育科研条件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研究课题1项。

      2、出版教育教学论著1部(主编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篇(独撰或第一作者3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在农村中小学(不含县城和城关镇)工作连续满18年者,正常申报时,任现职期间,教育科研条件参照第十一条要求。

      八、继续教育条件

      任期内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九、年度考核条件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必须获得2次"优秀"等次。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延期2年申报。

      十、农村工作经历条件

      有1年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或任期内送教下乡10节以上。没有的在原晋升年限基础上推迟一年申报。

      十一、农村教师特设条件

      1、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1)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在本县区或本校同层次班级中均位居第一(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名验印核准)。

      (2)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所在县有较大影响,并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本人(指导学生)获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一等奖。

      2、教育科研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研究课题1项。

      (2)出版教育教学论著1部(主编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篇(独撰或第一作者3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4篇(独撰或第一作者2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十二、破格条件

      1、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所在省有较大影响,并获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本人(指导学生)获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一等奖。

      2、教育科研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研究课题1项。

      (2)出版教育教学论著2部(主编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8篇(独撰或第一作者6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4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十三、参考条件

      各学校要对本校所有申报人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排序,作为评委会评审参考,排序靠前的优先考虑。排序分全员排序和学科排序两种。全员排序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申报职称人员进行排序,学科排序是对相同学科的申报者进行学科内排序。对排序弄虚作假的以实绩为主,并对排序单位通报批评。教研室等事业单位参照学校作法执行。
    来源:36524论文网
  •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晋级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稿
    职称评定细则|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定要求 电话:13273108284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中、初等教育机构,以及各级教研室、电教、教育装备、基础教育有关的教育部门、校外教育机构和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教育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师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服从学校安排,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任期内每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至少有2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由所在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复印件)。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一票否决,不得申报。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原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高级教师名。下同)资格后,并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在农村小学(不含县城和城关镇)工作连续满18年,获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并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教育教学业绩条件与教育科研条件符合第十二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班主任条件

      任期内需任班主任3年以上(由所在单位提供班主任任职证明),未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年限不足3年的在原晋升年限基础上每缺1年推迟1年申报。

      担任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以及为学校教育教学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按班主任年限计算。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工作单位的教师,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可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

      四、工作量条件

      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周上课4节以上(小学6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小学每周听课1节);校级领导每周上课2节以上(小学4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幼儿园教师平均周带班时间:专任教师4个半天以上,保教主任(组长)3个半天以上(或听课、评课8节以上),副园长听课、评课4节以上,园长听课、评课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及教育事业单位人员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听课、评课,每年不少于:县级60天、市级40天、省级30天(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过学科大循环教学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3年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指导和参与一个实习场所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实验项目。

      任期内每年进行2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或学术报告(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每年承担6次以上)。指导、培养2名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1、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在本县区或本校同层次班级中位均居第一(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名验印核准)。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由所在单位提供,应包括德育、学科质量、学生评教、班主任工作、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综合情况。

      2、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获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荣誉称号,或者本人或指导学生获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一等奖。

      在农村中小学(不含县城和城关镇)工作连续满18年者,正常申报时,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业绩条件参照第十一条要求。

      七、教育科研条件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研究课题1项。

      2、出版教育教学论著1部(主编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篇(独撰或第一作者3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在农村中小学(不含县城和城关镇)工作连续满18年者,正常申报时,任现职期间,教育科研条件参照第十一条要求。

      八、继续教育条件

      任期内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九、年度考核条件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必须获得2次"优秀"等次。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延期2年申报。

      十、农村工作经历条件

      有1年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或任期内送教下乡10节以上。没有的在原晋升年限基础上推迟一年申报。

      十一、农村教师特设条件

      1、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1)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在本县区或本校同层次班级中均位居第一(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名验印核准)。

      (2)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所在县有较大影响,并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本人(指导学生)获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一等奖。

      2、教育科研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研究课题1项。

      (2)出版教育教学论著1部(主编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篇(独撰或第一作者3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4篇(独撰或第一作者2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十二、破格条件

      1、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所在省有较大影响,并获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本人(指导学生)获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一等奖。

      2、教育科研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研究课题1项。

      (2)出版教育教学论著2部(主编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8篇(独撰或第一作者6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4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十三、参考条件

      各学校要对本校所有申报人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排序,作为评委会评审参考,排序靠前的优先考虑。排序分全员排序和学科排序两种。全员排序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申报职称人员进行排序,学科排序是对相同学科的申报者进行学科内排序。对排序弄虚作假的以实绩为主,并对排序单位通报批评。教研室等事业单位参照学校作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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