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的爸爸于十几年前再婚,三个月前脑溢血病重,出院后,后妈仅照顾一个月,以不能忍受我爸打骂为由(我爸大部分时间是糊涂的,所以骂人打人),回到她自己的儿女身边,至今也没有回来照顾我爸,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后妈是否还有权利继承我爸的遗产,事实上,我爸根本没有遗产,去世后,会有是个月的财政工资,这十个月的工资应该全部给我的后妈么?谢谢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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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两位律师,我想补充咨询一点,如果因治疗我爸而欠下债务(钱是我们子女垫上的,算是债务吧),是否可以用这十个月工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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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后妈不尽夫妻相互抚养照顾的义务,可以不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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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后妈如果与你爸爸领了结婚证,那么她有权利继承你爸爸的遗产。十个月的财政工资是抚恤金,原则上抚恤金应该给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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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