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超市购物时,由于销售员在营业时间内把平板车放在了货架旁边,并且平板车上还拴着一根二十几公分的绳套,我在经过这个货架时,脚被绳套绊倒,造成我右脚踝骨裂,住院2个月,在家疗养3个月。由于**超市的疏忽造成了安全隐患,致使我购物时受到人身伤害,虽然**方面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但是在我后期要求赔偿时**却只同意赔偿我的基本工资部分,其他像奖金、年终奖、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一概不管。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应该得到多少相应的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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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赔偿你合理的损失,包括你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可以与超市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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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住院伙食费、如有护工,还有护工费
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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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应当赔偿你合理的损失,包括你的误工费,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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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的要求合理,可以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最终赔偿数额,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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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得到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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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