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与妻子离婚,所以向各位咨询几个问题,请指教,谢谢!
1、婚前我个人贷款买房,结婚时贷款基本还清,婚后房子重新装修时妻子出了一部分装修费,离婚时装修费用如何分割?
2、我们有一个女儿,出生后吃奶粉,快3岁了。妻子以前是教师,现在休长期病假,只拿基本工资的70%,约1500元。请问我能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吗?
3、前年买车时借了我母亲1万元钱,但没借据。我开车上下班用,妻子不会,这一万元钱算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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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物权应归您所有,但婚后还贷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装修部分同样,但有装修折旧。
2、抚养权问题,法院主要考虑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是个综合考察的问题,相应的经济条件是必要的,身体健康因素也要考虑。
3、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的话,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需委托请来电详咨。王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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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应补偿对方部分装修费;2、孩子已经过哺乳期,双方均有权要求抚养,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3、一万元属于共同债务,但没有证据等于不存在债务,也就是仅口头陈述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对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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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1万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车是共同财产,应当分割,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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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装修费视为你们共同的生活之支出,不需分割;孩子到底给谁由法院综合双方的情况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购车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需帮助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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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协议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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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物权应归您所有,但婚后还贷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装修部分同样,但有装修折旧。
2、抚养权问题,法院主要考虑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是个综合考察的问题,相应的经济条件是必要的,身体健康因素也要考虑。
3、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的话,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需委托请来电详咨。王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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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结婚时贷款基本还清,但还是有一部分是在结婚后偿还的,在结婚时妻子出了一部分装修费,所以这个房子部分不能单纯的说是你的婚前财产,想你的妻子是教师,在孩子快进学前班年龄时,对孩子的教育条件,可能你妻子更有利,借你母亲的一万元如果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很难被认定为债务,则有可能被认定对你们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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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物权应归您所有,但婚后还贷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装修部分同样,但有装修折旧。
2、抚养权问题,法院主要考虑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是个综合考察的问题,相应的经济条件是必要的,身体健康因素也要考虑。
3、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的话,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需委托请来电详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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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装修费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2.你可以争取女儿的抚养权,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3.该1万元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如需律师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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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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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