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树耕地如何补偿?如按棵,有何补偿规定?多少元一棵? 如按亩,又有何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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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标准:
苗木 地径在1.5cm以下
移栽费3-4元/株
幼龄期 地径在3cm以下
40-5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 地径在6cm以下,冠幅直径在1m以上的(定植三年以上)
260-300元/株,每亩不超过120株
盛果期 地径超过6cm以上,冠幅直径在2cm以上的(定植三年以上)
400-500元/株,每亩不超过80株
衰老期(区分树种)
260-120元/株
葡萄(区分生长期)
20-60元/株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板栗、李子等树种。石榴树补偿标准加20%。按时清除的,树归原主。否则,经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树木充抵拆迁费用。
如确实存在违法、不合理补偿,可与本律师联系,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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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