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员吃午饭时喝酒,睡了三个多小时后自我感觉无酒气,于下午5点多开车,6点半与一货车追尾,致其坐于副驾驶位置的爱人和自己重伤,后其爱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驾驶员血中酒精含量为89mg/100ml,属醉酒驾驶,交警判其负全责。其爱人父母和家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又有一小孩正读高中,出事时小孩才15岁,现在已满16周岁。请问:对于这个驾驶员,最重该怎么处理?最轻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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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服实体刑;最轻如果得到谅解,可以判缓刑,建议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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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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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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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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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因死者是其爱人,就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委托律师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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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