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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当事人在一个地方吃消夜,为了一点不开心的事吵了起来,他先动的手,把我先打伤后,我醉熏熏的跑到吃消夜的厨房拿了把菜刀在他的手上砍了一刀,听说没有制残,请问我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民事相关
2010-03-12 1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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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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