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开庭,民事调解书签字及笔录等所有的签字都没见被告法人代表现身和签字,只有被告委托人一个人在,所有民事调解程序上的签字都是被告委托人签的,被告法人代表的章和公司章都没盖,而且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只有原告和被告委托人及审判长和书记员的签字,没有加盖法院印章和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我要审判长盖,审判长和书记员说不盖章的,没这回事,请问民事调解书所有程序的签字都是被告委托人签的,没有加盖被告法人代表的盖章和公司章有效吗?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只有原告和被告委托人签字及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字的复印件,也没加盖法院的印章和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印章有效吗?如果这份民事调解书无效,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民事调解书有效?如果无效,原告会不会退回调解的赔偿金?如果这份民事调解书的无效我可以追究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