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酒后看见女友红杏出墙,打了她,鉴定为轻伤(鼻骨有个裂痕),索赔3万,住院费3000,误工费3000,陪床费3000,精神损失费10000,砸坏的手机费(用了两年的诺基亚N95)4000,还有半年前她借给我的一万块钱。
现在派出所的办案民警说:“大年初一不来处理或者双方没有协调好,将网上追逃,公诉,去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
1,她家要这么多钱一定非得给够吗?存在着合理或者不合理的问题吗?比如她的误工费,她在她哥哥的台球室收银,一个月一千块钱工资,住院最多算半个月,难道要3000就得给3000?
2,半年前她借给我的10000万元整,派出所也负责帮忙要吗?
3,砸坏她的那个手机是旧的,就是当时买个新的也是2000多块钱,现在要4000,这合理吗?
4,如果我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话,公安是否还会对我提出公诉?
5,不会把钱赔了,我又要被公诉上法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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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对方轻伤的,可被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
2.能取得和解的,公诉机会可免于公诉。
3.协商解决为好。否则钱不会赔这么多,牢狱之灾少不了。你权衡利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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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受到刑法处罚。
其次,目前对于轻伤案件如在公安,检察院能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内部消化,即撤销案件。
最后,你的女友提出上述数额,事实求是的计算没有那么多,主要是因你现在处于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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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偿数额应根据受到伤害的查档确定。要进行鉴定伤残等级。2、借款不应和此次事件联系在一起,应属于民间借贷纠纷。3、应按现值计算,应有折旧。4、如果双方协议赔偿的好,受害者不主张严惩,可减轻你的刑事责任。5、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赔偿了,也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6、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构成刑事犯罪,要承担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建议你积极赔偿,尽量不承担刑事责任或减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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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