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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一个堂弟在网吧上网,第二天早上回来说拾到一部手机,后来他没有钱用了,我就一天借他二十块钱,最后一共给了120元钱,堂弟就讲手机就算给我勒,钱他不还勒,事后过了4个多月,警察找来勒,带到警察局,说有问题,当天5点结束之后,他不告知当事人,而是直接把当事人的母亲叫到了另外的地方说叫家里拿两千元钱就不拘留当事人了,母亲讲家里没钱,警察又说那就拿一千吧,母亲因不愿事情太过了,就回家去拿钱了,等当事人的母亲走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告诉当事人说其母亲回家拿钱来领当事人回家,还对我讲要不是因为 你怀孕,不然就讲你拘留起来。之后叫第二天拿医院证明证明怀孕,拿去之后,就讲给我一份告知通知书叫我签字,我说你这上面只有处罚,没有金额我不签字,他说,那个不是最终的,叫我签字,下午在给我裁决通知书,裁决通知书上面会有金额,但是,我叫警察拿出我堂弟是偷了手机的证据出来,警察又拿不出来,说什么案子没有完结,还有一个警察就直接说我就说是你堂弟偷的怎么了?请问警察这样讲话或者这样结案是对的吗?

刑事案件
2010-03-10 14:17: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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