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的父母2009年正月以感情不和离婚,其所有的财产归儿子华所有!华今年21周岁!在离婚前经济大权都在华的母亲手里!华在父母离婚前一年已经上班!每月向母亲交1000元的工资,华的父亲自己做着小买卖!每月平均也有1000到3000左右的收入!可离婚后当其母亲交给华家的财产时,就只剩3000元!其他一概没有!考虑是华的生母,华和父亲并没有多问!华的母亲从此离开了华的家!在离婚后华的父亲因感情失意出了车祸,把右腿摔断!华母亲回家照顾过华的父亲!在此期间,华的父亲给华的母亲投了人身保险,花了差不多4500左右,可这期间,两人又反目!华的母亲又出走!直到离婚近一年后,华的父亲因出血热住院,华的母亲回来在医院照顾过华的父亲!在医院期间,华的父亲又换上了脑梗死!治疗后期医生建议回家休养!由于华是独子,想到回家无法很好的照顾父亲,华希望母亲回家照顾父亲,华的母亲说要回家照顾华的父亲可以!但是他必须向所在的村支部提出申请,说家里有的四间房要给她两间,同意后才会回来照顾华的父亲!我想咨询的是华的母亲是否有以照顾病人理由来分隔财产?华应怎样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