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6月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当内勤,2006年底转岗为组训.至今工作已有5年,但保险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未上任何保险。我们和正式员工一样有工作时间要求,按月计发工资,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我也享受,这是不是已经构成劳动关系,但保险公司就是不与签劳动合同,不上三险,请问这是不是违法用工?如何起诉,依据劳动法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我是军属,还有没有特殊的政策?
请您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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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和单位虽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单位为您补缴三险,要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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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从2008年1月日起至补签合同止给付双倍工资。对军属没有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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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劳动关系,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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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