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我现在所在公司来了一名商务人员,通过她自己描述,在我们这行业有十分强的人脉关系,可以搞定很多项目,两月后签回一合同,后无合同执行,经查为假合同,她私自伪造了甲方公司的公章。后经过协商私了了。10月她离开公司。
在此期间,她跟我说她有个印刷的活,找公司做,我哥正好是开印刷厂的,并谈妥给她50%的利润回扣。通过她签订了协议,后查也为假合同,原口头承诺给予赔偿,后联系不上了。这事就一直拖到现在,现请问律师我们能以什么途径获得赔偿。谢谢。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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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如果两份虚假合同给你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则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去公安机关要求立案;其次,若损失不大,则涉及民事欺诈,搜集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如需帮助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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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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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找不到她的人,那么只有报警了。找到她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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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合同诈骗,聘请律师书写举报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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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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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