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在一个星期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是东方雪铁龙轿车,另一方是别克凯越轿车,我方两人受伤(轻伤)车子损坏;另一方无人员受伤,没有人住院,车子损坏,我方负全部责任,现在另一方要求我方付五万元精神损失赔偿,我方认为他们要求过高,没有人员受伤,请问律师没有人员受伤,精神赔偿应该怎么赔呢?是否不存在精神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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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造成人身伤害致残致死或则名誉权受损而应该赔付的,对方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要求精神赔偿属于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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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员伤亡一般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保险公司也不理赔,通常是造成伤残的
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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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辆贬值损失一说,司法实践当中有支持的,但损失金额应当经过鉴定。需要主张方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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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但是没有人员受伤不能起起精神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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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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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对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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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