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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因忘记年检营业执照,现在要罚款3万元,去年都亏本,所以也不想要了,想让工商吊销算了,但存在以下问题:1、以前成交的生意款款收回还可以用该公司名收吗? 所收货款不会被当做非法收入没收吧? 2、法人是不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有多长时间会被封锁 。谢谢

公司企业
2010-03-10 17:59: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仍然可以使用该公司名义收取货款,不会被没收。一般两年未经年检就吊销营业执照。
  • 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去收款,所收款不会被当做非法收入没收。
  • 任其吊销不管,是有风险的: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次,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或者未及时清算导致无法清算的,企业的股东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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