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生产的第二天,由于婆婆和我母亲发生口角,我婆婆带着我老公一走了之,到今天孩子满十个月,孩子奶奶家的人从来没看过孩子,因为我月子没做好,体质差,又无工作,想把孩子给他奶奶带,奶奶提出在孩子没认识她之前不允许我见孩子,也就是在没有离婚之前不允许我看孩子,在上个月我老公已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我现在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传票.
我婆婆这样的做法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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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夫妻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归属约定如何及探视权的约定,与你婆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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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你孩子才10个月,你老公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即使受理了,你也可以以此要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你孩子应该还处在哺乳期吧。(律师助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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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