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生,值班时接诊一个病人,来时未做任何检查,呼吸困难,面色苍白,当时给与吸氧与监护,监护上除呼吸稍快外,血氧,心率,血压均正常,急查血,等结果时监护数值无明显改变,结果回来后做皮试,做输血前检查,这时病人呼吸心跳停止,抢救45分后死亡,家属提出异议说来时未马上输水,这种情况我有无过错,应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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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若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1年的时限,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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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规范操作,你没有任何过错,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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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是否有责任要医疗事故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因为医疗行为本身就是存在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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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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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