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郭某驾驶自己的中巴与迎面而行的货车相撞,郭某及乘客王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郭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由于郭某已经死亡,王某的家属便把郭某的妻子、子女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请问:郭某的妻子、儿女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
吴爱环律师回复:您好! 欢迎您到本站咨询访问! 根据你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及法规,本律师答复如下:购买了交强险的,应由交强险先行支付,不足部分再由郭某的个人财产进行赔偿。。声明: 以上是本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意见,仅供参考!如你需要本律师详细、具体、可行的意见及满意的策划方案,或者需要本律师帮助处理此案,请带上相关材料找本律师详谈!
-
郭某的妻子应该承担,儿女在遗产范围外不用承担
-
购买了交强险的,应由交强险先行支付,不足部分再由郭某的个人财产进行赔偿。具体可来电咨询或面谈,以便进一步了解案情后,为其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帮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