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船厂里的外包队承包人。2009年9月我队一名工人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右手大拇指指甲顶部受伤,当时立即送到医院治疗。做了交臂皮瓣修复术。在医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护工费,以及他在医院的伙食费生活费都是我支付的。出院后,我跟他谈好条件后,结算了工资以及赔偿等一切费用。他的手指没有伤到骨头没有伤到筋,没有伤到肌肉。
现在他也在别处工作。生活等都很正常。
2010年3月他突然打电话来,说有律师主动找他要告我。说可以赔很多钱,到时候和他平分。
我现在想咨询,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才能应战。
我当时觉得这个根本是个小事,他也很老实,结算工资赔偿等都没有写书面的东西。但是有很多人在场,有证人。还有对方父亲都在场。当时说的是很清楚的。
他在职期间,我给他买了社保局保险,但是他到现在还没有去做工伤鉴定。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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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可以请求当时在场人给予你证明;其次从他的伤情来看的话,若是仅仅在工伤上索赔的话,应该没多少争议金额;但是如果伤情不是这样的话就比较难说了;你如果已经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话,更不需要担忧了,只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就可以了。
个人建议:尽量与对方律师取得联系,看看事情的具体情况,也可以请律师帮助你与其进行谈判协调处理,不一定就是被动的等待。也许某些时候的主动就是化解矛盾的钥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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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骨折等情况,很难评定上伤残等级,你可以把证明付款的证据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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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他要起诉你,可以等拿到法院传票看清对方所要求的项目和数额做好应对,目前需要搜集的就是当时在场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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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