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市户口,老家在北京顺义农村,家里一共兄妹三人。祖业房产是两个院子,77年分家的时候,一个院子给了我哥,另一个由我继承,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立下字据。房本置换的时候,由于当时父亲在世,两个房本一个是哥哥的名字,另一个是父亲的名字(由于父亲归我养老,我又是城市户口,所以写了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去世十多年,但是因为我的城市户口,所以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土地上的房产由我重新翻修过,现在面临拆迁,我需要如果做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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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证明不了当年房子是给你的,由于房本是你父亲的名字,所以只能算是你父亲的遗产,拆迁补偿款属于你父亲的遗产,按照遗产继承办理。详谈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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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年的分家单还有吗?你可以享受拆迁款,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你的份额,问题中交待不清,无法判决,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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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什么意见?如果你哥没意见可以通过法院办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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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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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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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