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的一个朋友欠我们20万钱,2004年的时候打过官司,法院也判我们赢了,对方要归还我们所有的钱和诉讼费用!,但是那个家伙欠了我们钱后任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谢谢律师回答
具体内容如下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彭相华:
本院受理原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或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04年八月十一日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萧民一初字第1376号
原告。。。。。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 ×××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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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的情况看,已经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将不能再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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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否查过他有无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 如果没有的话也很难了 当然只要你们主张了判决是不会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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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判决生效后的二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否则超过执行申请时效,法院将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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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判决书生效期限申请执行,超过两年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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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