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是一名23岁的葫芦岛女孩,母亲和父亲在 07。09年相继过世。我想咨询下关于房产权的相关问题。 我爷爷过世于92年,留下4间民房。 我家和叔叔家住在一起,各占2间。我有5个姑姑那时已出嫁。 2003年我家以3万8千元买下叔叔的2间民房并重新翻盖。相互间有协议为证。 协议内明确提出1:房照原名(爷爷名字)不变,待母亲(奶奶)过世后,一切财产归我父亲所有。 2:奶奶的赡养归父亲所有(奶奶有精神病史)。现如今奶奶在得知我父亲过世的消息后心肌梗塞病故。 姑姑和叔叔就以房照名为我爷爷的名字为由,来我家居住。骚扰我生活。 并提出争夺产权。我现在想对姑姑叔叔起诉,却又不知道能不能赢,我希望律师您能给我提些建议和关于这场官司的不利条件。 不知您百忙之中能否看到我的留言,诚心希望您能够帮助我。祝您身体健康。(*^__^*) 嘻嘻……

继承
2010-03-07 19:33: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