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攻读研究生,被强制要求把户口从原籍(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一农村)迁入湖北武汉,由于本人所学专业就业面窄,前景堪忧,我既有意愿也有可能性在毕业后将户口迁回老家。
但是目前老家面临土地征收问题,预计等到研究生毕业,我已经没有“原籍”可以迁回,或者就算可以迁回也没有土地和房屋了。由于尚未毕业户口也不能迁回,而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计,我们这样的学生群体能不能得到拆迁补偿呢?
按照国家政策我们是有迁回原籍的权利的,但是拆迁却使我们丧失了这一权利,毕业后的就业情况还是未知数,后路却已经被断绝了。我想知道,难道我们的权益就被政策所忽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