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小老百姓没法说理了。
2009年1月17日晚21点我的3叔从2叔家往回走路上,有出租车下人,我3叔正好在边上
车来的时候还没有停正好给我3叔逼到路边一只腿掉进道牙边马胡里。当时有人下车司机想跑我3叔拉开后车门爬上车。拉到我爷爷家找人去医院,我3叔告诉司机拉我去医院检查,3叔下车后车跑了`倒车的时候我3叔不敢动身体疼痛不止只看到车号。这样司机就跑了`然后报110。110告诉去交通队报案。在这期间不到2小时,交通队说先去医院检查。第二天早上8点去交通队,第二天去交通队`说明情况,交通队传那个出租车司机来了,然而司机不承认这事。双方做了笔录。交通队负责这个案子的人说司机不承认我们也没有办法处理这事。他说这事他说的不算得请示领导。等电话。
我3叔去z医院检查,左脚骨折。胸肌挫伤,医生开证明须住院。医院证明已送交通队。现在3叔住院谁负责。药费和住院费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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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构成了交通事故,因为是在马路上发生的,司机没注意到行人在边上而停车造成人员受伤,可以找交警部门继续处理,如果不管,到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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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证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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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