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因经营不善准备申请破产倒闭,不知道需要哪些程序,还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还有公司的库存产品和职员需要怎么安排?望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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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的破产程序与中资企业的程序基本一致,程序比较复杂,一般历时要达一年以上才能结束破产程序。最基本的程序如下:(1)申请破产,债权人及债务人、本身均可向法院提出;(2)法院审查是否达到破产条件,中间要有会计事务所介入;(3)如破产成立,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即为旧破产法中所指的清算组,管理人的职责主要为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4)法院进行破产公告;(5)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6)管理人清理破产财产并进行估价,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7)破产清算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管理人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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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济南的律师,山东省司法厅直属机构,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山东省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省人大常委臧天翔兼任本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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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公司董事会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会派清算组接管公司,到时会清理债权债务,变卖库存产品,偿还债务。公司宣告破产,与职员的劳动合同应终止,当然欠职工的劳动报酬会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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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