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老板做了7年,前6年没成立公司,到去年才成立公司,这几年老板啥都没和我们签,还有保险也不给我们买,但我还是请别的公司帮我买的保险,我该怎么处理此事,说去搞他,那就不要在这里做了,不搞我们也好被动,不知道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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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你可以仲裁要求对方支付你自08年2月份至12月份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并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合同。
方案二 :你可以公司未上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提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自08年2月份至12月份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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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签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是否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当然你要自己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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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以对方不以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对方需要支付你自08年以来的双倍工资,约为20多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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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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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未成立那几年你们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没法找他。但成立之后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违法,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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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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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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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