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简单描述如下:一套房产,全部由我父亲出资购买,共花费3万,但房产证上面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这套房子一直都是我们一家跟爷爷同住,照顾爷爷的老年生活。现在爷爷已去世,未留遗嘱,我父亲的两个妹妹现在想将房子折成市价(大概20万),然后和我父亲三人平分。我的问题是:1)两个姑姑是否对这房产有继承权,因为全部房款都是我父亲出资;2)由于爷爷生前一直都由我们家照顾,如果姑姑对房产有继承权,我父亲是否可以要求多分。谢谢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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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可以先拿回房款,因尽了赡养义务可以多分,你的2个姑姑有继承权,但应该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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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姑姑有继承权,你父亲的出资是你爷爷的债务,你父亲履行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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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你爷爷的遗产,你姑姑有继承权。当然你父亲有出资,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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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