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房子,车,存款都在妻子名下,还有外地的一套房子,妻子购买时用的是她的离婚证,户名也是办在了她的名下,如果离婚,我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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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身份证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虽然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是在婚姻存继期间购买的,如无相关的在谁名下即为个人财产的约定,或结婚后由谁挣的钱归其个人的约定,则婚姻存继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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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按共同财产来分啊!建议找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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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及你们之间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有,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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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车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离婚时就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存款中属于你们婚后取得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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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取得的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共有财产。欢迎随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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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