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别人向我借钱,我们之间立了字据。内容是:
借条
今借***人民币1万元整(壹万元整),三个月期限到08年9月3号(利息共计1500元整)
借款人:***
到现在,他一分钱也没给我,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起诉他吗?利息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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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超过约定期限的你可以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一般按行为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但由于现在银行被告逾期利率约定的制度,这个标准现在不是太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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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会处理的,只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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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的起诉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利息的计算问题,有利息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的四倍的,超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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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利息按约定,超过约定时间的,参照同期银行货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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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起诉,不过约定利息已超过法定的4倍,可能不会支持那么多,至于他的父母由于对方已成年,不应承担责任,同居女友不构成法定的夫妻关系,也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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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