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条件好外遇后施虐妻子,妻子提出离婚,但在老公的诱骗下协议离婚,离婚时考虑将孩子由条件优渥的老公养比较利于将来成长,故未要求分配房产等,只带走部分家电和5万5000元现金!但由于考虑孩子还小妻子继续抚养孩子,由于协议现金部分未一次付清妻子一直为搬家!现在协议离婚刚好一年,老公付清5万5000元将妻子赶离家中,现与另一女性居住其中,并将孩子强行与妻子分离,寄养于自己父母家中,上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幼儿园,基本不予看望,并阻止妻子探望!现在据幼儿园老师讲已经孩子基本不开口说话!妻子痛悔不已,现在为了孩子妻子想重新要求重判孩子监护权和财产,请问该如何寻求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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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本地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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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确定探视权,还可能分得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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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
2、是否可以再分配财产要看你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请带上离婚协议我看后再定具体的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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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